发布日期:2010-3-7 |
主题:俄经济发展部提出创新行业税收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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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经济发展部向副总理兼财政部长阿列克谢·库德林提交了有关鼓励创新行业发展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建议。2日出版的《生意人报》报道说,该部建议对创新行业投资者实行单独的税收制度,并免征长期风险投资者的资本盈利税。而对于创新行业的税收优惠,有自己想法的财政部对采纳经济发展部的建议并不积极。 俄罗斯总统德米特里·梅德韦杰夫此前要求对创新企业给予税收刺激。在出现财政赤字的情况下,财政部已经确定了进行税收让步的清单。在《2011至2013年税收政策基本方向》中建议将统一社会税保险预付款税率提高到32%,而不是34%,同时软件出口企业仍按照14%缴纳。财政部的立场是,国际惯例中针对创新投资者的所有典型优惠政策都已经在俄罗斯法律中存在。 但经济发展部对此并不同意:在昨天发给库德林的信函中建议对建设创新中心实行单独的税收制度。这指的是免征利润税、土地税和财产税。向增值税征收制度过度将由企业自主决定,统一社会税将固定为每位员工每月4800卢布。同时,将为新公司和实行该税收制度前两至三年前注册的公司提供5年的免税期。 为了杜绝舞弊行为,计划首先向教育与科学部管辖的各高校下属的创新企业给予优惠。第二类享受优惠的是从自主职业投资组织(如国家纳米技术集团公司和俄罗斯风险投资公司)获得委托资格的公司。 经济发展部的另一个建议是取消资本盈利(capital gain)的收入税。该部2008年11月就提出,免征资本盈利的收入税。当时是为了鼓励在俄罗斯出售股份,而目前是为了鼓励长期风险投资。对于未在交易所流通的或者列入莫斯科银行间外汇交易所创新和投资市场企业名单的股份,如果持有这些企业10%以上股份,持有时间超过五年,出售这些股份将免征收入税。2010年这类税收约为36亿卢布。此外,经济发展部还建议免征教育和医疗领域企业的利润税,这些税收每年大约为69亿卢布。 但是财政部对于采纳经济发展部的建议并不积极。财政部税收政策司司长伊利亚·特鲁宁表示:"那些确实需要的人才应该获得优惠。因此,承诺对所有公司免税,而其中一些公司并不具有世界级的创新水平,这不是很合适。"他表示,财政部准备对一些具体的公司(如本国的技术推广园区、IT企业等)实行优惠政策,但不是按照是否获得国家纳米技术集团公司和俄罗斯风险投资公司委托资格。 同时,财政部不打算讨论资本盈利的税收优惠,特鲁宁表示,财政部不支持这一政策。而且,财政部也不支持对医疗和教育行业企业免征利润税的建议。他说:"商业组织的利润税是针对其所有者的。不明白为什么要对现在利润率很高的教育行业免征企业主的利润税,该行业已经免征了包括增值税在内的一系列税。" 今天,库德林主持的会议将讨论经济发展部的建议。即使最终他们被列入税收政策的主要方面,这也不意味着能够全部实施--该文件并不具有强制性,最近几年它们也是部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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